摘 要
近年来,我国土壤重金属污染事件频发,对经济发展、生态环境、食品安全、人类健康,甚至对社会稳定、政治安定等构成威胁。2011年环保部周生贤部长向全国人大报告我国环境污染状况时提到,我国受污染耕地约1.5亿亩。2013年底,国土资源部王世元副部长在土地调查新闻发布会上引述环保部土壤状况调查的数据时指出,我国内地中重度污染耕地约5000万亩。2014年4月17日公布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1]显示,我国土壤总的超标率为16.1%,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1.2%、2.3%、1.5%和1.1%。污染类型以无机型为主,有机型次之,复合型污染比重较小,无机污染物超标点位数占全部超标点位的82.8%。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
对此,我国政府极为重视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2014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2]中强调“实施土壤修复工程,整治农业面源污染,建设美丽乡村。我们要像对贫困宣战一样,坚决向污染宣战。”中央一号文件也强调“启动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试点”,国务院批复的《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明确,治理资金达到750亿元(中央财政300亿元,地方政府和企业450亿元)。今年5月28日,国务院专门印发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3],简称“土十条”, “土十条”的发布对于我国土壤修复事业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这将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纲领。同时,土壤污染防治的立法工作也在进行,《土壤污染防治法》预计将不久出台。
1.重金属污染概述
重金属污染指由重金属或其化合物造成的环境污染。主要由采矿、废气排放、污水灌溉和使用重金属超标制品等人为因素所致。因人类活动导致环境中的重金属含量增加,超出正常范围,直接危害人体健康,并导致环境质量恶化。上个世纪50年代,轰动世界的日本水俣病就是由汞污染所引起,其危害程度取决于重金属在环境、食品和生物体中存在的浓度和化学形态。
重金属是指相对密度在4.5 mg/cm3以上的金属(54种),除去稀土金属和难熔金属后,约有45种。工业上真正划入重金属的有10种:铜(Cu)、铅(Pb)、锌(Zn)、锡(Sn)、镍(Ni)、钴(Co)、锑(Sb)、汞(Hg)、镉(Cd)和铋(Bi)。 污染土壤的重金属主要包括镉(Cd)、汞(Hg)、铅(Pb)、铬(Cr)和类金属砷(As)等生物毒性显著的元素,以及有一定毒性的锌(Zn)、铜(Cu)、镍(Ni)等元素。
镉(Cd)不是人体的必要元素。镉的毒性很大,可在人体内积蓄,主要积蓄在肾脏,引起泌尿系统的功能变化;主要来源有电镀、采矿、冶炼、燃料、电池和化学工业等排放的废水;废旧电池中镉含量较高,也存在于水果和蔬菜中,尤其是蘑菇,在奶制品和谷物中也有少量存在。易受害的人群是矿业工作者、免疫力低下人群。水中含镉0.1mg/L时,可轻度抑制地面水的自净作用,镉对白鲢鱼的安全浓度为0.014mg/L,用含镉0.04mg/L的水进行灌溉时,土壤和稻米受到明显污染,农灌水中含镉0.007mg/L时,即可造成污染。正常人血液中的镉浓度小于5ug/L,尿中小于1ug/L。镉能够干扰骨中钙,如果长期摄入微量镉,易使骨骼严重软化,骨头寸断,引起骨痛病,还会引起胃脏功能失调,并干扰人体和生物体内锌的酶系统,导致高血压症上升。
汞(Hg)及其化合物属于剧毒物质,可在人体内蓄积。主要来源于仪表厂、食盐电解、贵金属冶炼、化妆品、照明用灯、齿科材料、燃煤、水生生物等。血液中的汞进入脑组织后,逐渐在脑组织中积累,达到一定量时就会对脑组织造成损害,另外一部分汞离子转移到肾脏。进入水体的无机汞离子可转变为毒性更大的有机汞,由食物链进入人体,引起全身中毒;女性是易受害的人群,尤其是准妈妈、嗜好海鲜人士;天然水中含汞极少,一般不超过0.1ug/L。正常人血液中的汞小于5-10ug/L,尿液中的汞浓度小于20ug/L。如果急性汞中毒,会诱发肝炎和血尿。
铅(Pb)是在人体和动物组织中积蓄的有毒金属,主要来源于各种油漆、涂料、蓄电池、冶炼、五金、机械、电镀、化妆品、染发剂、釉彩碗碟、餐具、燃煤、膨化食品、自来水管等。通过皮肤、消化道、呼吸道进入体内与多种器官亲和,主要毒性效应是贫血症、神经机能失调和肾损伤,且儿童、老人、免疫低下人群易受害。铅对水生生物影响的安全浓度为0.16mg/L,用含铅0.1-4.4mg/L的水灌溉水稻和小麦时,作物中铅含量明显增加。人体内正常的铅含量应低于0.1mg/L,如果含量超标,容易引起贫血,损害神经系统。而幼儿大脑受铅的损害要比成人敏感得多,一旦血铅含量超标,应该采取积极的排铅措施。儿童可服用排铅口服液或借助其他产品进行排铅。
砷(As)污染是指由砷或其化合物所引起的环境污染。砷和含砷金属的开采、冶炼,用砷或砷化合物作原料的玻璃、颜料、原药、纸张的生产以及煤的燃烧等过程,都可产生含砷废水、废气和废渣,对环境造成污染。大气含砷污染除岩石风化、火山爆发等自然原因外,主要来自工业生产及含砷农药的使用、煤的燃烧。含砷废水、农药及烟尘都会污染土壤。砷在土壤中累积并由此进入农作物组织中。砷和砷化物一般可通过水、大气和食物等途径进入人体,造成危害。元素砷的毒性极低,砷化物均有毒性,三价砷化合物比其他砷化合物毒性更强。
(1)污染范围广、持续时间长。重金属以不同形式广泛分布于大气、土壤和水体沉积物之中,即使浓度很小的重金属含量随工业废水排出时,也可使流经区域的水源、土壤、植物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重金属极难通过生物降解,因此治理周期很长,对此,科学研究尚无较好的处理技术。
(2)毒性强、污染大。重金属可积累于人体器官之中,引起中毒、致癌、致突变、致畸形。据有关报道,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居民,平均每日对金属镉的摄取量在30-60微克,镉进入人体后积蓄于某些器官中可导致慢性中毒,甚至更大危险。
(3)具有一定的隐蔽性。重金属污染是一类不容易被发现、隐蔽性较强的“杀手”。重金属废水在一般情况下是无色透明的,农民极易将其认作清洁水,直接用于农田灌溉或是喂养牲畜。当农田、庄稼和牲畜出现明显病变时,重金属污染时间太久,已严重致害。
(4)污染后难以修复性。重金属污染物属于极难生物降解的物质,潜伏期长且不可逆转。重金属的污染物随着排放进入大气、水、土壤形成污染后,需要几十年的时间用于分解或转化,因此自然环境受其污染后很难修复[4]。
自然界的重金属主要分布在大气、水体和土壤中,不同体系中的重金属分布不同。
在大气、水体和土壤三者中,尤以空气吸入、渗透的方式最需要引起关注,往往又最容易被忽视。一方面,空气是人类赖以生存、与人类活动最密切相关的环境介质,它无所不在、无时不在。另一方面,中国在大气环境保护标准中与重金属有关的标准制定相对薄弱和滞后,缺少重金属对人体健康的风险评估。同时在实际工作中,也未将环境空气和污染源废气中的重金属纳入常规监测和监管项目,造成现状及危害评价说不清、道不明的状况,其产生的真正危害被忽视[5]。
大气重金属质量浓度均以 PM10计,PM10是我国多数城市主要的大气污染物,对重金属有较强的富集吸收能力, 70- 90% 的重金属分布在大气 PM10 中相关研究显示,我国城市大气中砷(As) 、镉(Cd) 、铬(Cr) 、锰(Mn) 、镍(Ni) 和铅(Pb) 分别为27. 7、14. 1、60. 9、220、37. 5 和290 纳克/立方米 ,均超过GB 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欧盟《空气质量标准》和世界卫生组织《欧洲空气质量指南》中相应重金属质量浓度的年均标准限值或参考限值。总体来看, 大气重金属污染严重。
大气重金属除以PM10悬浮于空中外,还可能形成大气降尘,即指依靠自身重力作用沉降到地面上的颗粒物,这也是大气污染的重要污染物之一。降尘中的组分既有源地的属性,又有岩土地表细颗粒物的参与和气溶胶的混合作用,因而其化学性质和组成极其复杂。降尘中的重金属具有不可降解性,降落于地表土壤的降尘成为土壤系统中重金属累积贡献率最大的外源输入因子。降尘中的重金属元素在土壤、水体等环境介质中迁移转化,被生物体吸收富集,不仅对生态环境产生物理侵害,还会产生化学危害,造成二次污染[6]。
中国首次严重的水体重金属污染出现在1983年的京杭运河的杭州段。随着经济发展,建造了大量工业企业,排放的重金属数量越来越大,对水体造成的污染也是愈加严重。根据最近几年中国黑龙江省的一次水质普查结果,对水体产生污染最为严重的重金属是Cd 和Hg。综合来看,中国水体重金属污染情况已经非常严重。根据相关调查,中国超过八成的江河湖海均面临着重金属污染,并且某些污染程度已经非常严重。长江是中国七大水系当中水质最好的水系,但是目前大部分的长江近岸水域已经受到了程度不同的重金属污染,以中国长江沿岸的21个主要城市为例,重庆、宜昌、攀枝花、武汉、南京和上海的水体重金属污染率已经超过65%,形势相当严峻[7]。
目前,我国有大量的废水不经处理便排放到水体中,使得水中的悬浮物、有机物和重金属超标。调查数据显示:我国江河湖库底质的污染率高达80.1%。黄河、淮河、松花江、辽河等十大流域重金属超标断面的污染程度均为超V类。太湖底泥中总铜、总铅、总镉含量均处于轻度污染水平。我国的七大水系中,长江水系镉污染情况仅次于COD(化学需氧量)、BOD(生物需氧量)以及汞污染;黄河水系总镉含量超标的断面达到16.7%[8]。
社会经济、城市化的发展及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促进了污水处理行业的迅速发展,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可有效减少废水向环境中的排放。含有重金属的污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蓄禽废水等),在污水处理过程中有70-90%的重金属通过吸附或沉淀转移到污泥中[9]。
2014年4月17日,环境保护部和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根据国务院决定,2005年4月至2013年12月,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土资源部开展了首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的范围是除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外的陆地国土,调查点位覆盖全部耕地,部分林地、草地、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实际调查面积约630万平方公里。调查采用统一的方法、标准,基本掌握了全国土壤环境总体状况。
调查结果显示,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1.2%、2.3%、1.5%和1.1%。从土地利用类型看,耕地、林地、草地土壤点位超标率分别为19.4%、10.0%、10.4%。从污染类型看,以无机型为主,有机型次之,复合型污染比重较小,无机污染物超标点位数占全部超标点位的82.8%。从污染物超标情况看,镉、汞、砷、铜、铅、铬、锌、镍8种无机污染物点位超标率分别为7.0%、1.6%、2.7%、2.1%、1.5%、1.1%、0.9%、4.8%;六六六、滴滴涕、多环芳烃3类有机污染物点位超标率分别为0.5%、1.9%、1.4%。从污染分布情况看,南方土壤污染重于北方;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东北老工业基地等部分区域土壤污染问题较为突出,西南、中南地区土壤重金属超标范围较大;镉、汞、砷、铅4 种无机污染物含量分布呈现从西北到东南、从东北到西南方向逐渐升高的态势。
土壤重金属的来源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自然来源,一些矿石在长期的物理风化、化学风化和生物的作用下,重金属将缓慢地从母岩中释放出来,成为土壤重金属污染的来源之一。火山爆发、森林火灾、植物排放、海浪飞溅等过程也会释放的重金属。二是人为来源,包括工矿区与工厂场地的固体废弃物、工业 (三废) 排放及大气和酸雨沉降、长期污灌、蓄禽废水排放等。其中有色金属矿业采选和冶炼所排放的含重金属废气沉降、废水灌溉,以及废渣等固体废料溶蚀扩散进入土壤等是重金属污染的主要途径。从整体而言,以镉-铜、砷-镉-铅等为主的多种重金属元素复合污染,代表了我国主要的土壤重金属污染类型。同时,土壤所含的重金属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进入水体,还可以以扬尘为载体在全球范围内传播[1]。
土壤重金属污染会对生态系统稳定以及人类健康产生严重影响。首先,土壤重金属污染会阻碍作物的生长和发育,进而降低作物产量和质量。例如,在高浓度Pb和Cd 的胁迫下,小麦株高下降,次生根减少,最终引起小麦产量降低,同时Hg、Cd、Pb 也是中国城市郊区蔬菜中超标最严重的重金属元素。不仅如此,土壤中重金属的大量积累可能还会导致土壤性质的改变,从而导致养分元素供应和肥力特性的改变。例如,在土壤重金属过量累积时,土壤磷的吸附、有机氮矿化、钾形态的改变,这些都将妨碍土壤中N、P、K的保持与供应,从而影响作物的产量与质量。重金属超过一定浓度对土壤微生物的活性和数量均有明显的影响。长期定位试验表明,当土壤中某些重金属浓度分别为Zn 114 mg/kg、Cd 2.9 mg/kg、Cu 33 mg/kg、Ni17 mg/kg、Pb 40 mg/kg、Cr 80 mg/kg 时,可使蓝绿藻固氮活性降低50%,其数量也有明显的降低。重金属胁迫会影响土壤酶活性,研究发现,土壤脲酶活性随汞污染浓度增加而降低。不同污染水平间土壤脲酶活性差异均达极显著水平,当土壤中汞含量达12 mg/kg 时,土壤脲酶活性仅为对照的34%,说明土壤脲酶对汞污染非常敏感。此外,重金属污染土壤中的作物会吸收和利用重金属,并部分富集在可食用部位,通过食物链经消化道进入人体,引发一系列如癌症、高血压等疾病[10]。
国内外评价重金属污染的方法有较多。简单介绍一二。
1、单项污染指数法:环境保护部《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评价技术规定》,土壤环境质量采用单项污染指数法。能反映区域单一污染因子的污染程度,方法简单明了。
2、综合污染指数法(内梅罗指数):由于区域污染可能是多个因子的复合污染,综合指数法能反映多种重金属对区域的污染程度。具体计算可参阅表1:
表1 重金属污染等级划分[11]
等级划分 | 综合污染指数 | 污染等级 | 污染水平 |
1 | P≤0.7 | 安全 | 清洁 |
2 | 0.7 < P≤1.0 | 警戒 | 尚清洁 |
3 | 1 < P≤2.0 | 轻污染 | 开始受污染 |
4 | 2 < P≤3.0 | 中污染 | 受中度污染 |
5 | P > 3 | 重污染 | 污染已相当严重 |
3、地积累指数法:评价重金属的污染,除必须考虑到人为污染因素、环境地球化学背景值外,还应考虑到由于自然成岩作用可能会引起背景值变动的因素。地积累指数法考虑了此因素,弥补了其他评价方法的不足。
4、潜在生态危害指数法:以定量的方法划分出重金属潜在危害的程度。首先要测得土壤中重金属的含量,通过与土壤中重金属元素背景值的比值得到单项污染系数,然后引入重金属毒性响应系数,得到潜在生态危害单项系数,最后加权得到此区域土壤中重金属的潜在生态危害指数。
根据当前的研究,重金属污染土壤的修复方法主要有:物理修复、化学修复、生物修复、联合修复。单一的物理化学修复成本高,而且有可能会造成二次污染,在大范围的土壤修复工程中难以实现,而植物修复作为一种新兴的修复技术,具有成本低、效果好、对环境的扰动小、不破坏景观生态等优点,受到了较多的关注和应用。联合修复技术即将物理、化学、生物修复中的2 个或者3 个结合应用,以达到修复土壤、恢复生态的效果,在今后的应用和研究中具有广阔的前景[10]。
重金属污染土壤的物理修复是指应用单一的物理方法进行改良,以达到消减和固化土壤中重金属的目标,常用的方法有客土法、淋洗、固化填埋、热处理和电动修复等。
①翻土与客土法。翻土就是通过机械深翻土壤,使聚集在表层的重金属分散和转移到更深的层次,从而达到稀释的目的,而客土就是将大量干净的土壤加入污染土中,与原来的土壤混合,使污染物浓度降低到临界危害浓度以下。翻土和客土法治理轻污染土壤的效果显著,可以在短期内达到既定的修复目标,但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投资大,而且土壤肥力和初级生产力会有所降低,因此该方法仅适合小面积污染严重的土壤修复。
②热处理。高温热处理技术是指通过加热的方式,将Hg、As 等一些具有挥发性的重金属从土壤中解析出来的方法。此种方法可以除去土壤中99%的多环芳烃和挥发性污染物,同时对一些非挥发性重金属和放射性元素也有一定的固定作用,可以降低它们的环境风险。但是,高温热解法会破坏土壤有机质和结构水,同时需要消耗大量的能量,操作费用高,回收不良时容易造成大气Hg污染,在实际操作中应用较少。
③固化法。固化法是指在重金属污染土壤中加入固化剂以改变土壤的理化性质,通过重金属的吸附、共沉淀等作用降低其迁移性和生物有效性。固化剂有单一固化剂如石灰、水泥、粉煤灰等,也有复合固化剂,即将多种材料配比混合,以改善和提高工程技术性能。固化后的土壤不仅可以降低重金属的移动性和生物有效性,还可以应用于建筑材料和路基的铺设,可谓一举两得。但是,固化技术容易破坏土壤,对生态系统的扰动较大,同时,使用大量的固化剂,也存在成本较高等先天性的不足。因此,只适用于小面积的污染治理,大面积的应用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化学修复属于一种原位修复技术,它是一种通过向土壤中添加改良剂或者抑制剂,使重金属发生一系列的化学反应,以降低土壤重金属的水溶性、移动性和有效性,从而达到治理和修复目的的方法。目前应用较多的是向土壤中加入改良剂,理想的改良剂应具有自身无污染、成本低、效果好、持续性强的特点。常用的改良剂,如石灰、石灰石粉、磷灰石、羟基磷灰石、钙镁磷肥等对土壤都有一定的修复效果。同时,还可以通过加入表面活性剂、重金属螯合剂,达到改良的效果。杜志敏等研究结果表明,向土壤中加入石灰、磷灰石、蒙脱石、凹凸棒石提高土壤pH,并使土壤Cu由对植物有效性大的可交换态向对植物有效性小的碳酸盐结合态、铁锰氧化物结合态和有机结合态转化,高剂量石灰和高剂量磷灰石处理分别使可交换态Cu 降低95.9%、94.6%。利用土壤环境中重金属间的拮抗作用,也可以降低重金属的毒性。如提高Ca的供应水平,降低植物对重金属Cd、Ni、Pb、Zn、Cr 的吸收或缓解重金属的毒害。因此,通过向土壤中添加含钙物质也可以降低部分重金属的有效性。
化学修复简单易行,而且修复过程中可以将工业副产品作为改良剂,因此成本相对较低,适用于大面积污染土壤的修复工作。但是,单一的化学修复不能将土壤中的重金属根除,当环境条件改变时,可能再次释放到土壤中,同时可能对土壤中的微生物造成一定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因此,在应用化学修复的过程中应该考虑应用稳定效果好,对土壤生态系统影响较小的材料作为改良剂。
生物修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人们通常所说的生物修复是指广义的生物修复,即应用生物为主体的重金属污染修复技术,通过它们的代谢活动降低土壤重金属的含量或通过改变其形态而降低毒性,以达到修复目的的修复技术。常用的生物修复技术有:植物修复、动物修复和微生物修复。
①植物修复技术。植物修复技术是指利用植物及其根际微生物对土壤污染物提取、吸收、挥发、转化、降解、固定等作用而去除土壤中污染物的修复技术。作为一种重金属污染修复的技术,植物修复决定于以下几个方面:土壤污染的程度;根际微生物的有效性;应用的植物拦截、吸收、富集、降解重金属的能力等。因此,在进行污染修复时,选择合适的植物至关重要。已有的研究表明,庭芥属、遏菜属的植物均有超富集Ni的能力,堇菜属的植物对镉具有超富集能力,印度芥菜和玉米在EDTA强化下,表现出对铅的超富集能力,印度芥菜的地上部分铅含量可以超过15000 mg/kg,凤尾蕨属的蜈蚣草羽叶中砷的最高浓度可达22630mg/kg,富集系数(BF)超过10。在利用植物修复重金属污染的同时,也增加了土壤有机质含量和土壤肥力,地表植被覆盖的增加有利于生态环境的改善,而且成本低廉。因此,如何利用生物技术培育新的超富集植物已成为植物修复研究的一个热点。
②土壤动物修复。土壤动物修复是指利用土壤动物及其肠道微生物在人工控制或自然条件下,在污染土壤中生长、繁殖、穿插等活动过程中对污染物进行分解、消化和富集的作用,从而使污染物降低或消除的一种生物修复技术。由于动物修复有一定局限性,对其进行的相关研究较少,目前主要集中在利用蚯蚓、鼠类等大型土壤动物进行修复,其应用于实际修复工程还需要更深入的研究。
③微生物修复。微生物修复是指利用天然存在的或特别培养的微生物在可控制的环境条件下降解土壤中的有机污染物,或者通过生物吸附和生物氧化还原作用,改变有毒元素的存在形态,降低其在环境中的毒性和生态风险。不同的微生物的修复机理存在较大差异,细菌类微生物主要是改变重金属的赋存形态,真菌类则是通过体内的金属硫蛋白与重金属离子通过螯合作用降低游离重金属离子浓度来降低其毒性。
由于土壤污染越来越呈现出复合性,并且不同地区在污染程度、土壤类型、区域条件、再利用要求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单一的修复方法已经不能达到既定的修复效果。如何因地制宜地开发复合修复技术,成为土壤重金属修复研究的方向。目前,应用较多的联合修复技术类型有植物-微生物联合修复、动物-植物联合修复、物理-化学-生物联合修复。植物-微生物联合修复作为一种强化植物修复技术逐渐成为国内外研究的热点。按照重金属污染土壤的植物-微生物联合修复的不同形式,可将这种联合修复技术分为植物与专性菌株的联合修复、植物与菌根的联合修复两种形式。与其他修复方法相同的是,植物-微生物联合修复技术在应用中也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如土壤重金属污染的程度,重金属的有效性,植物自身的特性,根基环境的变化(pH、氧化还原电位、根际分泌物、根际微生物、根际矿物质)等。
2.江西省重金属污染状况
2016年2月24日,江西省政府发布了《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简称《纲要》),《纲要》提出我省“十三五”期间,全面开展重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评估和污染源排查,加强土壤污染分类防治,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推进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开展重点区域防控试点示范。建立和完善重金属污染农作物处置长效机制。加大有害废弃物的回收力度,加强危险废弃物污染防治,有效降低环境风险;强化矿山治理恢复,加大对无主尾矿库治理力度。加强重金属污染监测、修复技术和应急能力建设,摸清土壤重金属污染底数,推进赣江源头、乐安河流域、信江流域、袁河流域等修复治理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大力实施重金属废渣治理和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推进重点防控区域试点示范工程建设。到2020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不低于全国水平,新增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保障率100%。同时,加强环境预警网络建设与环境应急响应能力建设,提高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事件防范水平。
江西省的土壤治理和修复工作早在2009 年就率先开展,但与兄弟省份相比,我省开展这方面的工作整体进展缓慢。2009 年,江西省委第一巡视组发现了贵溪冶炼厂周边存在3 个重金属污染较为严重的村庄,时任省委书记就此做出批示,“要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积极组织,尽快搬迁”。据记者了解,最近几年,新余市、鹰潭市等尝试引进投资主体推进生态复绿,但在专业人士看来,这并不能从源头上治理重金属污染,“重金属污染对土壤和水体的影响已长达百年,种植苗木的修复效果有限”。
2011 年 2 月, 国务院正式批复《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 规划》 ,有报道指出,《规划》列出了14个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重点省份,江西位列其中。
根据江西省环保厅发布的《2015年江西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大气方面,可吸入颗粒物(PM10,大气重金属质量浓度以 PM10计,PM10是我国多数城市主要的大气污染物,对重金属有较强的富集吸收能力,70-90% 的重金属分布在大气 PM10 中)11个设区城市除南昌、萍乡、九江和新余4市超二级标准(100微克/立方米),其余7城市年均值均达到二级标准,全省年平均值为68微克/立方米;水质方面,主要水系中修河、长江水质总体为优,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东江、袁水和萍水河水质总体为良好,主要湖库中柘林湖和仙女湖水质总体为优,鄱阳湖水质轻度污染,主要污染物为总磷[12]。
但是,根据第二次鄱阳湖科学考察报告,利用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进行评价,鄱阳湖沉积物中镉超标率为52%、砷超标率6%、铜超标率12%、镍超标率29%,镉中、重度污染的比例达到12%;利用鄱阳湖土壤背景值评价,汞、砷、铜、铅、镉、锌超标率分别为30%、18%、87%、83%、28%、59%。与上世纪80年代第一次鄱阳湖科学考察比较,鄱阳湖沉积物中重金属含量,镉含量有所下降,铅、铜、锌分别上升了293.9%、127.4%、118.1%。另外,鄱阳湖沉积物中的重金属含量空间分布明显,汞、铜、铅主要在湖区东南部较高,镉在湖区西北部和东南部偏高,铬在西北部和东部均偏高,镍主要在湖区西部、西南部和东部偏高。污染物来源上,主要来源于鄱阳湖上游五河流域的矿山开采、冶炼、工业“三废”及生活污染物。
所以,从江西的气、水、土来看,重金属污染在江西的主要形式是土壤重金属(鄱阳湖水体重金属来源主要也是上游的矿山土壤)。资料显示,江西省重金属污染的耕地约占全省总耕地面积的14.2%,尤其以选矿区与冶炼厂周边区域重金属污染最严重[13]。
土壤背景值是土壤质量评价、质量等级划分、确立土壤环境容量、判定土壤污染程度的基础参数和标准,在耕地土壤质量培育、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质量管理方面有着重要意义。从土壤重金属背景值(见表2)可以看出,江西表层土壤重金属背景值总体上高于全国平均值(Mn、Cr除外)。江西农科院土壤肥料与资源环境研究所1992年在全省11个设区市,86个县(市、区),确定3419个采样点,采集土壤剖面749个,控制面积 235.5万公顷。通过室内分析、质量控制、数据处理、可利用程度检验、异常数据判断剔除、元素分布类型检验、含量一致性检验,并根据分布类型确定土壤元素背景特征值。土壤类型不同,不同区域的土壤化学元素的背景特征值有所差异;同一金属元素在不同区域的算术均值、分布类型明显不同(见表3)[14]。
表 2 江西土壤重金属元素背景值 (单位:mg/kg)
来源 | Cu | Pb | Zn | Cd | Hg | As | Mn | Cr |
江西表土 | 20.8 | 32.1 | 69.0 | 0.10 | 0.08 | 10.4 | 258 | 48.0 |
全国表土 | 20.0 | 23.6 | 67.7 | 0.07 | 0.04 | 9.20 | 540 | 53.9 |
表 3 区域耕地土壤重金属元素背景特征 (算术均值,单位:mg/kg)
来源 | Cu | Zn | Pb | Cd | Cr | Hg | As |
九江 | 20.4 | 61.0 | 15.2 | 0.17 | 75.0 | 0.11 | 7.78 |
新建 | 9.5 | 91.8 | 22.2 | 0.13 | 60.0 | 0.13 | 10.7 |
泰和 | 17.9 | 53.1 | 19.3 | 0.07 | 54.5 | 0.06 | 8.35 |
万载 | 26.8 | 84.7 | 25.9 | 0.11 | 82.8 | 0.09 | 8.73 |
弋阳 | 10.8 | 35.3 | 17.3 | 0.05 | 32.7 | 0.03 | 6.99 |
1. 时间久。以赣州稀土为例,赣州离子型重稀土占全国同类保有储量的60%以上,在国内外同类型矿种中位居第一。因为稀土,这个城市在迅速“暴富”的同时,也开始遭遇严重污染的困扰。从早期开发到本世纪初,由于管理、技术、环保意识等原因,土壤污染一直没有得到关注。
2. 土壤重金属含量高。江西省土壤重金属含量总体偏高,往往超过土壤背景值几倍甚至几十倍。贵溪冶炼厂因为废渣处理不当,造成附近的耕地遭受不同程度的重金属污染,有的地方铬含量超标达到30倍。2004年江西省农业环境监测站对全省优势水稻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表明:①全省Cd污染最重,样本超标率3.7%,最大超标64倍以上;②全省Cu污染超标率3.7%,最大超标10倍;③全省As污染超标率3.7%,最大超标4倍;④全省Hg污染超标率1.5%,最大超标2倍;⑤全省Pb污染超标率0.1%,最大超标0.2倍;⑥全省Zn污染超标率0.3%,最大超标0.07倍。此外,部分区域工矿业排污和尾矿堆放造成了土壤重金属含量超标严重,因水土流失影响到江河湖中的泥沙,以及造成地表水重金属超标。
3. 重金属污染面积广。亚洲最大露天德兴铜矿自1958年露天开采以来,已造成5.76 km2的裸地和207 km2尾矿堆积区。根据有关资料,江西省受到工业污染的耕地面积达32.7万hm2,占总耕地面积的14.2%。江西省农科院土壤肥料与资源环境研究所对全省49个县的部分农田及山地土壤环境监测发现,土壤重金属污染范围非常广泛,几乎每个县都存在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只是程度不同、污染元素不一而已。污染区的土壤重金属污染物超标率(67%)大大超过一般农区(33%);污染区土壤重金属的主要污染物为Cd、Cu、As、Pb和Zn;一般农区土壤重金属的主要污染物则是Hg。同时,江西省历来为我国畜禽养殖大省,生猪养殖数量从1980占全国的3.52%增长到2013年的4.51%。随着江西省畜牧业的集约化和规模化生产不断扩大,畜牧业造成农田重金属污染的潜在风险日趋凸显。
4. 重金属污染具有区域性特点。江西矿产资源分布具有明显的区域性特点,这就必然造成江西土壤重金属污染的分布具有很强的区域性。如赣南钨矿、稀土矿开发区,即在赣南广泛分布着钨矿、稀土矿,且由于这些矿山的开发,造成赣南土壤重金属中Mo和Cd的含量特别高,并由此造成人畜Mo中毒和形成“镉(Cd)米区”,危害极大。据对赣南315个农田样点测定,土壤中Cd含量平均达到2.46 mg/kg,有的达到5 mg/kg,最大值可达30 mg/kg。大余县有“世界钨都”之称,据测定,该县稻田土壤中Cd含量平均达到1.49 mg/kg,并由此形成了1万亩左右的“镉米区”,该县也因此成为全国Cd污染最严重的县之一。同样,在赣东北铜业及多金属开发区,则集中分布着 Cu、Cd、Pb、Zn、As等多种重金属元素,并由此造成该地区的土壤重金属污染。
5. 对人体健康构成威胁。每日经济新闻报道,贵溪市冶炼厂附近周家村的13位村民体检结果显示,12位村民分别存在血镉、尿镉和微球蛋白等不同程度的超标,其中村民桂金生的血镉10.78 μg/L(正常参考值<5),是正常值的两倍;尿镉8.08 μg/L(正常参考值<5),超标60%,β2微球蛋白1.695 mg/L(正常参考值0-0.300 mg/L),是正常值的5倍。桥村数十位村民体检结果也显示,部分村民不同程度地重金属超标,有的超标一倍多。可见,因冶炼厂排放的废渣、废气、废水处理不当,重金属污染严重,严重威胁人民的身体健康。
6. 重金属污染土壤造成的经济损失巨大。据《北京晨报》(2006年7月19日)报道,全国每年因重金属污染的粮食达1200万吨,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而据《江西土壤》记载,赣州地区大余县因重金属Cd、Pb等重金属直接污染的农田面积达5498.73 hm2,占该县耕地总面积的44.1%。这个县的水稻因矿毒而发生“坐蔸”,平均每亩损失稻谷71.5 kg,每年损失稻谷总产量591万kg,全县因食用“镉米”、“镉水”遭受毒害的人口达10多万。《中国新闻网》2010年5月14日报道,江西贵溪冶炼厂曾经因为废渣处理不当,造成附近的耕地遭受不同程度的重金属污染,有的地方土壤Cr含量超标30倍,造成当地水稻减产,甚至土壤沙化,由污染形成的“铬(Cr)米”严重影响当地居民的身体健康。据有关资料,江西省每年因土壤重金属污染而减产粮食80多万吨,另外直接被重金属污染的粮食也多达10万吨,二者合计共造成年经济损失至少2亿元。可见,土壤重金属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不可小视[15-17]。
德兴铜矿作为江西铜业的“利润奶牛”,由于开采年限较长,早期缺乏治理,废水、废气排放已对当地的水质、土壤、空气造成了多项指标超标的交叉式污染。江铜集团贵溪冶炼厂炼铜规模居亚洲第一、世界第三,在三十多年的生产建设中为地区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同时也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铜矿工业废水、粉尘、堆积的尾矿,通过沉降、雨淋、水洗等方式造成附近农田土壤受重金属污染。铜在环境中的浓度一般较低,非污染区土壤中为10-30mg/kg,而德兴铜矿区土壤中铜平均含量为186.5mg/kg,是正常值的10倍;尾矿中铜平均含量为450.46mg/kg,是正常值的25倍;周边农田土壤Cu含量平均值为195.52mg/kg,超过国家II级土壤标准(Cu 50mg/kg),是江西土壤元素背景值(Cu 20.3mg/kg)的9.63 倍,属严重污染。
贵溪冶炼贵溪冶炼厂每年生产水碎渣18-20万吨,尾矿6-8吨,中和渣0.8-1.0吨,废渣主要堆放在苏门村、水泉村和竹山村。废渣中含有Cu、Pb、As、Cd 等重金属,其中水碎渣、尾渣、中和渣中铜含量分别为0.55-0.713%、0.35-0.54%和0.10-0.50%。污灌区稻田土壤中铜含量最高为209.92mg/kg,是背景值的172倍,其中苏门村稻田土壤铜含量最高为548.30mg/kg,最低为139.80mg/kg;水泉村和竹山村土壤重金属铜含量则是当地背景值的6.17-11.7倍,其中水泉村农田土壤铜含量是GB15618-1995 中规定的二级标准值的3倍;周边蔬菜地土壤重金属铜含量也远远超过了GB15618-1995中规定的蔬菜地土壤最高允许含铜量( 50mg/kg),最高为365.9mg/kg,最低为235.3mg/kg。据《中国新闻网》2010年5月14日报道,贵溪冶炼厂曾因为废渣处理不当,造成附近耕地遭受不同程度的重金属污染,部分地方土壤Cr含量超标30倍,农作物减产,甚至土壤沙化,污染土壤种植“铬米”,严重影响当地乃至全省及其它省市居民身体健康。
铜在非污染自然水体中含量低于2 ug/L。贵溪冶炼厂随废水排放的重金属污染物总量相当高,自1986 年至1999 年随废水排出的铜总量为14107.38吨,砷为221.56吨,镉为23.06吨。重金属在水体中检出率、超标率越来越高,仅2002年度德兴铜矿工业用水量就高达11659.30 万吨,造成下游大坞河、乐安河、甚至鄱阳湖水严重偏酸,河水中铜离子浓度最高达30 mg/L,是正常水域的15000 倍,特别是河流底泥受含铜废水长年累月的沉积作用,铜含量高达500-10000mg/kg,超过了矿石中平均含量1106.38mg/kg。调查研究表明,随着水环境重金属污染加剧,水生态遭受严重破坏,排入大坞河的废水流量占河水流量10%以上,河水pH值酸化到2.77,水质污染导致大型经济鱼类大量减少甚至灭绝,受污染的鱼类基本不能食用,对渔业经济造成严重损害。
江西省大余县素有“世界钨都”之称,境内拥有西华山钨矿、荡坪钨矿、漂塘钨矿和下垄钨矿四大国有钨(W)矿,近几十年的开采曾给国家国防事业和社会经济发展做出巨大贡献,但开采带来的“三废”对当地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危害。据测定,大余县稻田土壤中Cd 含量平均达到1.49mg/kg,并由此形成了约70平方公里的“镉米区”,该县也因此成为全国镉污染最严重的县之一。
钨矿区重金属含量随着恢复年限增加而减少,盘古山钨矿区淤泥及恢复年限较少的尾矿区重金属含量较高、污染严重,而恢复了20 年左右的尾矿山重金属污染程度较轻。西华山、荡坪、漂塘和下垄钨矿区尾矿土壤pH分别为6.29、6.95、5.73 和6.44,呈弱酸性;重金属Cd、Cu、Zn含量分别为5.20-52.95mg/kg、35.40-2135.50mg/kg、49.10-1915.80mg /kg,超出《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三级标准( GB15618-1995);而钼(Mo)和钨含量分别是背景值的75.00-369.08 和8. 07-153.53倍。研究表明,钨矿尾砂废水中钼、镉对人畜有较大的危害,即便是达标排放亦是如此。1981-1986年大余县8个乡5500公顷土地受到污染,土壤中钼含量25mg/kg,稻草中钼含量达182mg/kg,受害耕牛近万头,其中水牛死亡率33%,黄牛死亡率10%;当时废水中钼含量仅为0.43-0.44mg/L;污染区稻谷中镉含量为一般稻谷中54 倍,蔬菜为15倍,动物内脏为8.7-20.3倍。
赣州地区拥有丰富的离子型稀土资源,经过40多年的发展,先后经历了池浸、堆浸和原地浸矿3种采矿工艺的变迁,但由于稀土矿山开采一直存在“小、散、乱、差、低”等问题,以致稀土开采污染遍布赣州18个县( 市、区) ,涉及废弃稀土矿山302个,遗留尾矿1. 91 亿吨。稀土开发累计破坏土地面积74.87km2,造成水土流失面积81.02km2,在卫星图片中呈斑块状散布。工信部副部长苏波在2012年4月“稀土协会成立大会”上表示,我国稀土污染代价触目惊心。在稀土资源丰富的江西省,2011年稀土主营收入329亿元,利润为64亿元,然而仅赣州一个地区因为稀土开采造成的环境污染,矿山环境恢复性治理费用就高达380亿元。
池浸和堆浸采矿要求完全剥离地表土壤,造成植被和生态环境毁灭性破坏,每生产1吨稀土,需破坏地表植被160-200m2,剥离地表土300m3,形成尾砂1000-1600m3,产生浸矿废液1000-1200 m3。原位浸矿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稀土开采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①约1/3 的植被因为开挖注液洞浅槽、集液沟和工人来往践踏而被破坏;②硫铵液浓度大、浸泡时间长,浸矿液侧渗和毛细管作用导致植物根系逐渐受损,生长停滞或枯死,丧失了水土保持作用;③每生产1吨稀土产品产出尾矿仅比池浸工艺约少220吨,因此坡沟谷底仍然会淤积大量泥沙;④在气候条件恶劣的情况下,因注液不当、集液沟渗液不畅、穿井等引起山体滑坡、崩塌,如龙南地区2006年原位浸析开采区共有滑坡401个,占地28.83万平方米。三种工艺产生的废液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一方面残余硫铵与金属离子交换导致水体中金属离子超标,另一方面废液中铵态氮浓度过高,严重抑制作物的生殖生长,导致水稻大幅减产或绝收[18]。
江西省是我国畜禽养殖大省,属于国家畜禽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江西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特征同全国类似,畜禽养殖污染已成为最主要的农业污染源。
因能够促进生长、治疗及预防疾病和提高饲料效率,兽用抗生素和微量金属元素( 如Cu、Zn、As 等) 作为饲料添加剂在畜禽养殖中广为应用。但抗生素和微量金属元素不能在动物体内完全代谢降解、吸收,致使相当比例的抗生素和大部分微量金属元素随粪便排泄出来,这些有毒有害污染物不仅严重威胁我国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而且随着畜禽粪污农用进入土壤、水体,导致微生物对抗生素的抗性逐年增加,并且抗性基因通过水平转移,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构成了巨大的潜在危害。我国每年约有6000吨兽用抗生素用于畜禽饲料添加剂,然而,抗生素很难被动物吸收,约30-90%以母体的形式随粪便排出体外。
江西省作为畜禽养殖业集中化程度较高的省份,生猪规模养殖和规模养禽的比重分别达到了85%、74%,均位于全国前列,其中生猪规模养殖比重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9%,属于国家畜禽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面对日益严格的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标准,迫切需要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尤其是生猪养殖。例如,江西省相关部门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养猪废水治理技术, 2013 年有299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施减排措施,但由于资金、技术等客观条件限制,规模养猪场排放废水造成的重金属污染依然非常严重[17]。
江西省位于长江中下游粮食主产区,是我国重要的双季稻种植省份之一, 2012年水稻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9.68%,仅次于湖南和黑龙江省。同时,江西省也是《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重点治理省区之一,部分地方的农田重金属含量超过了背景值的几倍甚至几十倍。
近年来,江西省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严重,采矿畜禽粪便污水是主要的重金属污染源。当前,江西省农田重金属污染状况主要有以下几点:一、土壤重金属背景值较高,部分区域铅镉汞的背景值接近农业用 地二级标准;二、水稻主产区基本安全,但部分地区受矿山开发污水灌溉等影响,土壤镉、铜、砷、汞等出现累积,水稻重金属超标危险逐年加大;三、蔬菜产地重金属存在累积,部分基地土壤的镉、铜、铅等重金属含量接近临界值;四、部分区域工矿业排污和尾矿堆放造成了土壤重金属含量超标严重,甚至因水土流失影响到江河湖中的泥沙,以及造成地表水重金属超标;五、随着江西省畜牧业的集约化和规模化生产不断扩大,畜牧业造成农田重金属污染的潜在风险日趋凸显。根据调查,江西省农田重金属污染主要来源为工矿业三废排放污水灌溉污泥农用,近年养殖业规模化发展产生的畜禽粪便也成为不可忽视的重金属污染源[19]。
检索中国知网(CNKI)上近几年公开发表的相关研究,整理出我省各地市的重金属污染状况。
研究人员以南昌市市区和郊区为监测点,采集大气颗粒物为样本,以TSP(大气总悬浮颗粒物,指空气动力学直径在100微米以下的固态和液态颗粒物,其粒径范围大约在0.1-100微米)和PM10(可吸入颗粒物)为研究对象,在不同的地方不同时间,颗粒物中重金属含量的相差比较大。就南昌市夏季市区和郊区的PM10和TSP的质量浓度而言,南昌市PM10整体日平均浓度为132.29微克/立方米(ug/m3),浓度范围为98.10-165.78ug/m3;TSP整体日平均浓度为132.29ug/m3,浓度范围为118.86-581.39ug/m3。冬季南昌市的PM10整体日平均浓度为145.17ug/m3,浓度范围为101.34-228.75ug/m3;TSP整体日平均浓度为357.48ug/m3,浓度范围为136.74-615.60ug/m3。结果表明南昌市市区Ca、Pb、Zn、Cu元素大部分来自于人为源,Mg、Mn元素既有自然来源也有人为来源;郊区的结果是Ca、Pb、Zn、Cu元素大部分来自于人为源。TSP中的Mn既来自人为也有来自于自然,PM10中的Mg主要是自然来源,TSP中的Mg元素既有自然来源也有人为来源。
分析出夏季PM10中Zn、TSP中Cu、冬季PM10中的Mg和TSP中Zn为可利用元素,在环境中的活动性要明显高于其它元素,通过呼吸进入人体后很容易释放出来,从而对人体健康造成非常大的危害;其次为潜在生物可利用性元素,它们在环境中比较稳定,但当条件改变时也可能释放出来,从而污染环境并对人体健康造成威胁;最后夏季PM10中Cu、TSP中Mn及冬季PM10中Mn和TSP中Cu为生物不可利用性元素,它们在环境中稳定存在不容易发生转化,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很小[20]。
同时,在南昌城郊的土壤中也发现了重金属的存在。研究人员采集了南昌市郊区的62个土样,分析发现土壤重金属污染指数平均值1.73,属于轻度污染。对每个样点污染级别划分标准进行划分,综合污染指数污染级占52.38%,污染样点大部分属于轻度污染级,占38.10%。但是从土壤重金属单项污染指数的平均值来看,南昌市郊区土壤重金属污染只有Hg 达污染级,其它重金属污染单项指数都很低,均未污染。可以看出土壤污染综合指数污染级的主要原因是Hg的含量较高造成。说明南昌市郊区Pb、Cd、Cr、Cu、Ni、Zn 和As 均较安全,Hg 需要加强控制[11]。
赣州市位于赣江上游,江西南部,现辖18县(区、市),是赣江、东江的源头地区,是鄱阳湖的天然屏障。同时,赣州是全国重点有色金属基地之一,素有“世界钨都”、“稀土王国”之称。长期的矿产开发,为当地经济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给当地环境带来严重的污染,特别是重金属污染,已成为我国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地区,重金属污染治理迫在眉睫。
据2012年的公开报道,赣州市19个县( 市、区,含1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均有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全市有重金属排放企业共计332家,其中列入国家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重金属排放企业145家,主要为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工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等行业,主要分布在大余县、崇义县、南康市、章贡区、赣县、定南县,因此这些区域均被列为国家、省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地区。
全市工业废水重金属产生量、排放量均居全省前三位,废水排放量约占全省的41%,企业个数约占全省的60%。废水中铅、汞、镉、铬、砷等五种主要重金属排放量为7479.08千克,废水重金属排放量占全部工业总排放量的98%以上,其中大余县、崇义县、南康市等地工业废水重金属排放量位居赣州市前三位,排放量分别占全市的34%、18%、17%,合计占全市排放总量的69%,主要污染物以砷、镉、铅为主。长期的矿产开发,大量含重金属废水外排,特别是早期的矿产开发,忽视环境保护,大量废水直排,废渣肆意堆积,矿区生态破坏严重,区域内部分河流重金属出现超标现象,部分区域土壤存在重金属污染,重金属污染治理显得尤为迫切[21]。
媒体2012年公开报道,赣州市下辖某县的政府稀土治理文件显示,当地“因稀土开采新增水土流失面积3.7万亩,淹没农田4000余亩,淤塞渠道3.4万米,直接受危害的含30多个行政村、共计5万多村民”,治理的代价则是“短期(2010-2015年‘十二五’规划期)花费约9亿元、远期(即2016-2020年‘十三五’规划期)花费约8亿元”。工信部副部长苏波在2012年4月“稀土协会成立大会”上表示,我国稀土污染代价触目惊心。在稀土资源丰富的江西省,2011年稀土主营收入329亿元,利润为64亿元,然而仅赣州一个地区因为稀土开采造成的环境污染,矿山环境恢复性治理费用就高达380亿元[22]。
据《江西日报》2015年7月22日报道,赣州获得中央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8 亿元。为解决重金属污染,此前赣州市制定并实施了整治工作方案,编制了防治规划、治理实施方案等,并将大余、南康、崇义、章贡区、赣县确定为国家重金属重点防控区。按照“一区一策、分类指导”的原则,重点防控区污染整治已由过去单一的污染治理向全流域的综合治理转变,由末端治理向源头治理转变。在此之前,赣州市还获得国家、省重金属污染防治资金补助约2亿元,对63家企业开展污染源综合治理。其中大余县作为重金属污染重灾区域,已获得8150万元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补助。
目前,赣州市列入国家规划的污染源综合治理项目有24个、产业淘汰退出项目46个、解决历史遗留污染问题试点项目8个。其中,46个产业淘汰退出项目均已完成;20个污染源综合治理项目已完工,其余4个项目正在实施;4个历史遗留污染问题试点项目已完工,其余4个正在实施[23]。
铜矿开采和冶炼对周边农田土壤、水体等污染影响较大。
德兴银山铅锌铜矿周边农田调查的11个土壤样品中,稀土元素总含量范围112.42-397.02mg/kg,平均值为254.84mg/kg,高于江西省和全国土壤稀土元素含量背景值和对照采样点的稀土元素含量值。贵溪冶炼厂调查的12个土壤样点中,有11个土壤稀土元素含量高于对照样点的稀土元素含量值,稀土元素平均含量值为对照样点的2.03倍。同时,铜矿冶炼也提高周边农田农作物中的稀土元素含量,导致番茄、空心菜叶、萝卜叶中的稀土元素含量超过国家规定的蔬菜和水果中稀土元素的限量标准[24]。
洎水河流域德兴地区的农田矿山附近土壤中As、Cd、Cr、Cu、Ni、Pb和Zn七种重金属为研究对象,结果表明研究区域受到矿山开发影响较大,土壤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部分土壤受污染程度较为严重,其中受Cd和Cu污染最为严重[25]。
铜矿除对附近的土壤产生影响,还会对附近的水体构成威胁。德兴铜矿矿区附近的大坞河、浮溪河和乐安河(德兴—婺源—乐平段)流域,三个流域土壤重金属平均含量均高于背景值,其中Cu累积最为明显,大坞河土壤样品中Cu超过国家Ⅱ级土壤标准的超标率达86.8%,而且Cu、As和Hg在大坞河T1上平均含量明显较T2上的高。与背景值相比,大坞河和浮溪河底泥重金属中Cu超过的倍数是最大的,土壤与底泥中Cu、As和Hg以及pH值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关系。研究区范围内稻米中超标严重的重金属元素主要有Cu、As和Pb,而稻米对Cd的富集系数明显高于其他重金属。小白菜重金属中Cd污染最为严重,超过国家蔬菜卫生标准的9-14倍,且富集系数在2-4。健康风险评价结果表明,土壤和农作物(稻米和小白菜)中重金属对人体的非致癌风险总和在5-13,为不可接受风险,而致癌风险在10-3水平,大于美国环保署(USEPA)推荐的最大接受水平10-4,因此研究区居民有较大的致癌风险。不同流域健康风险在一级和二级阶地上的分布特征存在差异,大坞河和浮溪河非致癌和致癌风险T1上比在T2上大,但乐安河(德兴段)相反,因此在不同河流阶地上种植农作物也应有差别[26]。
研究人员还以2004年和2011年江西德兴铜矿开采区影响的大坞河流域共计140件水、土、底泥及种植物样品中Cu的含量为研究对象,参考国家标准对大坞河流域不同河段Cu污染进行评价,研究不同环境介质中Cu含量随时间变化的规律,并且探讨种植物中Cu元素的来源。结果显示从空间上看大坞河源区和上游的样品超标率最高,分别达到70.3%和90.9%。7 年间研究区环境介质中的Cu元素总体是趋于恶化的,除地表水和土壤中Cu含量有所降低外,其他环境介质中的Cu含量都有所增加,最明显的是2011年小白菜中的Cu 元素含量是2004年的11.68倍[27]。
研究人员以江西省萍乡地区农用土壤为研究对象,分析研究了萍乡市农用土壤中重金属的含量、分布特征。结果表明:萍乡地区农用土壤中重金属的平均含量均未超过国家土壤环境质量二级标准,但其中锌、镍、铬、铜、镉、砷、铅、锰、汞的含量均超过了江西省土壤重金属相应元素的背景值。从空间分布来看,在全市5个县区布置的29个测点中,有14 个测的重金属含量超标;其中上栗县有8个测点超标,明显多于其他县区,出现了不同的污染特征。
含量上,萍乡市地区农用土壤中砷、镉、钴、铬、铜、汞、锰、镍、铅、钒和锌含量的平均值均未超过国家土壤环境质量二级标准,这说明土壤对重金属污染仍有一定的环境容量。但锌、镍、铬、铜、镉、砷、铅、锰、汞含量均超过了江西省土壤重金属相应元素的背景值,其中尤以汞最为显著,这表明土壤受到了人为活动的影响。从研究区域的空间位置来看,居住区、农田区、蔬菜种植区的汞、镍、钴含量普遍偏高[28-29]。
从空间位置来看,在全市5个县区布置的29个采样点中,安源区有1个测点的镍超标;湘东区有1个测点的铜超标;芦溪县有1个测点的镉、1个测点的锌超标;莲花县有2个测点的镍超标;而上栗县有8个测点的重金属含量超标。这很可能与上栗县传统产业———烟花爆竹家庭作坊式分散型生产有关。
从整个萍乡市范围来看,各重金属的平均含量都处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二级标准值范围内,没有出现超标的情况,萍乡市农用土壤整体环境质量较好,农业生产处于较低生态风险范围内。但同时也要看到,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工农业生产等人为活动对土壤的影响越来越大,萍乡市土壤受污染的情况正在逐渐加重,防治土壤污染、保障土壤环境质量已刻不容缓[29]。
此外,研究人员还以安源煤矿煤矸石山为研究对象,对南方地区煤矸石山自然定居植物及其土壤中Cu、Zn、Pb、Cd 含量进行调查研究。植被调查结果表明,自然定居于安源尾矿煤矸石山内的植物达18个科18 个属。草本植物14 种,灌木3 种,乔木1 种。定居于该尾矿的植物以草本和灌木为主,大型乔木的生长较为困难,博落回为该尾矿区较为常见的低矮乔木,这可能与土壤养分贫瘠,重金属污染程度较为严重有关。与我国土壤重金属污染评价标准值相比,尾矿区煤矸石山土壤中Cu、Pb 的污染达到国家土壤污染重金属一级标准。Zn 则高于正常土壤背景值,未达一级标准。其中Cd 的污染较为严重,超过二级标准4.2倍,均值达2.5mg/kg。土壤中Cd 的污染程度可能成为植物自然定居的主要限制性因素[30]。
鹰潭市重金属污染为土壤重金属污染,主要集中在江铜贵溪冶炼厂周边。贵冶周边农村受污染区域涉及滨江镇、河潭镇、泗沥镇3个乡镇5个村委会、27个自然村、40个村小组,总户数2350户,总人口8650人。这一污染是历史遗留问题,主要是铜、镉复合型土地重金属污染。区域污染呈现一个以冶炼厂污染源为中心向周边扩散的点源污染趋势。随着污染灌溉水的使用,耕地又呈现非点源污染的趋势。所以,整个区域呈现点源污染与非点源相叠加的重金属污染状态[31]。
土壤方面,贵溪冶炼厂周边土壤受到极为严重的Cu、Cd污染,部分区域土壤As、Hg的污染达到警戒限水平,元素污染程度: Cu>Cd>As>Hg。从综合污染指数看,研究区域东北、南方向为轻度污染,西南与西北方向为中度污染,西面为重度污染[32]。
水体方面由于冶炼中的废水、废渣及降尘的排放和长时间的积累,造成信江流域中的水体,土壤和农作物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信江土桥断面表层沉积物中Cd、Sb、Cu、Cr、Zn、Mn、Ni、Co、Mo、Pb、V、Ba等12种重金属元素的含量均超过了信江流域土壤背景值或江西省土壤背景值,其中Cd 的富集最为严重,Pb、V、Ba三种元素的含量最为接近信江流域土壤背景值或江西省土壤背景值,富集程度相对最轻。通过对信江土桥断面表层沉积物进行的地积累指数法评价可知,该断面表层沉积物重金属污染程度总体上表现为中度污染,各重金属元素的污染程度依次为: Cd>Sb>Cu>Cr>Zn>Mn>Ni>Co>Mo,其中Cd表现为严重污染,Sb为偏重度污染,Cu为中度污染,Cr、Zn、Mn为偏中度污染,Ni、Co、Mo为轻度污染[33]。
大气方面,通过监测分析冶炼厂周边农田区大气沉降中Cu、Cd、Pb、Zn、Cr 的年沉降通量分别为638、6.56、70.0、225、22.7 mg/m2.a。与国内外一些研究区域相比,该区域属于这五种重金属元素的高沉降区[34]。
新余市地形以丘陵为主,煤矿、铁矿资源丰富,铁矿矿石开采伴生成分主要有 Ti、V、Cu、Pb、Zn、S 和稀土元素等,铁矿石主要应用于钢铁行业,在冶炼过程中为改善性能而加入适量的一种或多种元素,主要有 V、Ti、Cr、Mn、Mo、Si。研究人员以湖南省非矿区株洲市298例血液样本与江西省新余市矿区166例血样比较,发现矿区人群血液中Ti、V、Fe、Cu、Pb 等元素含量明显高于非矿区人群,说明矿区环境可能对当地居民健康存在一定程度的影响。进一步分析发现,越靠近矿区重金属污染的土壤对周围居民人体健康的危害风险越大,表明矿石的开采导致重金属元素渗透到空气、土壤和水源等居住和工作环境中,受污染水体、土壤和大气中的有害物质通过生物链进入动植物体内,进而危害人类健康[35]。
此外,工业污染还影响到农业。以大米为例,研究人员选取了新余有代表性的10个乡镇,即水西镇、罗坊镇、姚圩镇、南安乡、东边乡、马洪乡、珠珊镇、良山镇、河下乡、界水乡,每个乡镇选择有代表性的两个自然村的大米为监测样,共采集20 个大米样品。20个样品中有8份超过国家标准0.2mg /kg,不合格率为40%,最大值为0.30mg /kg 。水西镇2个自然村样品不合格,是因为其属于工业重镇,使水源受到污染。农民再用受污染的水灌溉农田,导致大米镉超标。水西镇从2009年起大部分自然村土壤中的镉超标,从而导致今年大米中的镉超标。罗坊镇廖家村、姚圩镇下蒋村、珠珊镇老背村、良山镇村头村、马洪乡火田村与河下乡平川村属于普通的农业种植区,但大米镉依然超标,可能是城市垃圾或使用了含镉的农药、化肥等造成的[36]。
以我国土壤环境质量一级标准为评价标准,九江地区混交林、白栎林、油茶林、板栗林、马尾松林和毛竹林等6种类型林分表土的重金属(Cu、Zn和Pb)内梅罗指数均超过警戒值,其中混交林、板栗林和毛竹林表土的重金属内梅罗指数已处于轻度污染水平。因此,关注森林土壤重金属污染已是刻不容缓的问题。针对不同深度的森林土壤,进一步分析其中重金属含量的垂直分布情况。结果表明,九江地区混交林、板栗林和毛竹林土壤重金属在剖面上的垂直分布随土壤深度的增加而递减,说明九江地区森林表层土壤重金属超标主要是由于人为因素造成而非成土母质的影响。
土壤重金属污染指数与土壤理化性质的相关性分析表明,Cu和Zn污染指数之间存在良好的同源性,且与土壤速效磷含量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说明,森林土壤Cu和Zn含量增加可能是由同一污染源引起,且森林土壤重金属含量与土壤理化性质密切相关[37]。
据抚州市统计局统计,烟叶生产已成为抚州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一大支柱产业。据初步统计,2015年,全市烟叶种植面积为12.2万亩,其中烤烟种植面积为12.0万亩。
研究发现,抚州烟区土壤中重金属含量低于我国土壤二级标准(GB15618—1995),但其污染程度已处于警戒线水平,资溪、宜黄烟区土壤中Cd和黎川烟区土壤中Hg已呈现轻度污染,As、Cr 和Pb处于清洁水平,Cd和Hg是主要风险因子。土壤中重金属含量顺序分别为Zn>Pb>Cr>Cu>Ni>As>Cd>Hg ,烟叶中重金属含量顺序Zn>Cu>Pb>Cd>Cr>Ni>As>Hg,土壤中Hg、Cd、As 和烟叶中Ni、Cr变异系数均较大。烟叶中重金属富集系数顺序为Cd>Zn>Cu>Hg>Ni>Cr>Pb>As,烟叶Cd富集系数高达11.67,表明烟草属于Cd 强烈富集作物。烟叶中As、Cu、Pb和Zn 含量与土壤相应元素的含量呈显著或极显著正相关,表明烟叶中重金属含量主要受到土壤影响[38]。
烟区土壤重金属还与外源输入的有机肥有关。烟田肥料重金属含量总体处于安全水平,但各类肥料中重金属含量差异较大,钙镁磷肥、有机肥和有机-无机复混肥中重金属含量较高,且钙镁磷肥中Cr和有机-无机复混肥中As存在超标现象。烟用肥料重金属均低于国家限量标准,但复合肥中的As和Cr、磷肥中的Cr、有机肥中的Cd和Hg占有土壤外源重金属总量较高的比例,是抚州烟草生产中需主要关注和控制的重金属元素,其中有机肥是控制的重点[39-40]。
研究人员对宜春市近郊4个蔬菜种植区中部分蔬菜中的锌、铅、镍进行测定,了解当地居民食用蔬菜中金属含量,进而了解蔬菜污染情况,为评价蔬菜质量提供依据。结果显示蔬菜中铅的含量超标,大部分蔬菜中含铅量污染水平达到中度污染,而锌和镍污染水平为尚清洁,宜春市蔬菜重金属综合污染等级为轻污染[41]。
研究人员还以明月山为对象,分析发现土壤中Zn元素的含量远远低于中国土壤背景值,相对来说在土壤中含量较低,Cu元素的含量在背景值附近上下波动。Fe元素的含量在各个取样区的差异不是很大,但都远远高于国家标准,因为明月山的土壤为红壤,其富含Fe元素。Pb 和Cr元素的含量远远超过国家土壤背景值,并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性,二者均是活动>缓冲区>背景区,山脚>半山腰>山顶。这一结果表明,旅游活动已经对明月山森林景区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42]。
另外,在中国知网(CNKI)上没有检索到关于吉安、景德镇两地关于重金属污染的相关研究报道。
3.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政策背景及发展前景
我国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进行过积极有益的探索实践,污染防治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上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国家科技攻关项目支持开展了农业土壤背景值、全国土壤环境背景值和土壤环境容量等研究,科学家们开始关注矿区、污灌区和六六六、滴滴涕农药大量使用造成的耕地土壤污染等问题,在此基础上,我国于1995年制订了我国第一个《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第二个阶段是从2000年至今,随着土壤污染问题日益凸显,土壤环境安全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将土壤污染防治放在与大气、水污染防治同等重要的位置,全面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一是组织开展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二是出台了一系列土壤污染防治政策文件;三是加快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工作;四是开展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修订工作;五是制订实施重金属综合防治规划,启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六是编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部署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十二五”期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政策文件。2011年2月国务院正式批复《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下称《规划》)[43] , 这是我国第一个“十二五”专项规划。《规划》明确了重金属污染防治的目标,即到2015年,重点区域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减少15%,非重点区域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不超过2007年水平,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2015年11月,环保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对全国28个省区市人民政府2014年度实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情况进行了考核。截至2014年底,我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已完成72.4%,全国五种重点重金属污染物(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排放总量比2007年下降20.8%。总体来看,2014年规划实施总体情况良好,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明显下降,项目实施进度加快,重点企业环境管理进一步加强。
2016年5月28日,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又被称为“土十条”)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2016年5月,国家林业局发布了《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规划明确,江西省被纳入南方经营修复区和长江(经济带)生态涵养带两大生态战略区域。其中,南方经营修复区范围包括赣州、吉安、抚州、宜春(除靖安县)、上饶(除鄱阳、余干县)、鹰潭、萍乡、新余及景德镇市乐平市等72个县(区、市);长江(经济带)生态涵养带的范围包括南昌、九江、景德镇(除乐平市)及上饶市鄱阳、余干县、宜春市靖安县共28个县(区、市)。这意味着江西将承担全面保护天然林、湿地和重要物种,改善沿江自然生态廊道环境,扩大生态空间、提高区域生态承载力和巩固国土生态安全等任务。
2016年7月21日,国土资源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提出,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要坚持地方政府矿山地质环境监管主体责任,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开发补偿保护经济机制,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保护与治理新机制,尽快形成生产矿山和历史遗留“新老问题”统筹解决的保护与治理新格局。明确了到2025年我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阶段性目标,即全面建立动态监测体系,保护与治理恢复责任全面落实,新建和生产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及时治理,历史遗留问题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形成“不再欠新帐,加快还旧账”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新局面。
有专家认为,我国土壤污染的根源在于顶层设计中缺乏能有力保护环境的法规制度以及在实践中以不计环境代价的方式追求GDP增长。我国制定了防治大气污染、水污染、海洋污染的法律,但防治土壤污染的法律却过于分散、零星。特别是一些土壤保护和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还没有制定,对土壤污染的控制与治理还缺乏系统的政策框架。
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方面,环保部正抓紧组织起草《土壤污染防治法》。目前已经会同发改委、国土、农业等部门成立了土壤环境保护法规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和相应的专家组,先后召开了两次领导小组会议、多次专家组会议,形成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了有关部门和地方意见[44]。
江西省是有色金属矿产采选及冶炼大省,主要分布有赣南钨矿、稀土开发区、赣西北铜矿区、赣东北铜矿区等。由于过去粗放式的开发,致使含重金属的污水、矿渣、粉尘等大量超标排放,进入土壤环境,公开数据显示我国重金属污染耕地面积占全国总耕地面积的16.7%,而江西省污染程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因为重金属污染,江西省共有9个设区市、18个县(市、区)的41个自然村,大约2.2万人受到不同程度的重金属污染。鉴于此情形,江西省出台了一系列的相关的重金属污染防治政策。
2012年7月31日,江西省地税局出台了《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重金属污染治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企业直接用于治理重金属污染和周边环境整治,以及环境保护、生态恢复、污染伤害救助等方面的费用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企业通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用于重金属污染地区周边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污染伤害救助等方面的捐赠及各项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重金属污染严重地区,导致失去生存条件实行整体搬迁的,凡纳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规划实施的搬迁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可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和个人因房屋土地被拆迁征用而取得的补偿费,不征收营业税;被拆迁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2014年5月,江西省地调院承担的《江西省重金属污染现状及防治研究》项目启动。项目将在1︰25万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成果基础上,研究江西省区域性的土壤重金属元素污染问题,提出土壤重金属污染的防治建议,为治理土壤重金属污染、改善和调控地区生态环境提供科学依据。
2014年11月20日,《江西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正式获得国家批复。作为我国首批全境列入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省份之一,《实施方案》的获批,标志着我省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上升为国家战略,成为我省继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包含38个县、市、区)和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包含54个县、市、区)后的第三个国家战略,也是我省第一个全境列入的国家战略。
2015年4月,《江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加大鄱阳湖流域水环境治理力度,加快推进污水垃圾处理、土壤污染治理等工作,到2017年,实现全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覆盖,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重点防控区域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切实保护好鄱阳湖“一湖清水”。
2015年7月,为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加快构建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6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出台《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意见》。意见指出,加强粮食生产污染治理,建立耕地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加快建成农村垃圾、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水等收集处理系统,有效解决耕地面源污染问题。加快重金属污染土地的农业生态修复,改善农田生态环境。
2016年2月,出台《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工业园区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实施严格的环境准入,对重金属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出控制范围的园区,不得引进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入园建设项目。
2016年4月,江西省出台《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生态农业十大行动的意见》,明确耕地重金属污染修复方面的保护,发展绿色生态农业。
2016年7月11日,为落实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的工作要求,推动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环保厅厅长任组长。
2016年9月21日,为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保障农副产品安全,省政府法制办发布公开征求《江西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意见的公告,《草案》中明确规定:农产品产地实行分类管理,将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农产品产地划定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农产品产地划定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农产品产地划定为严格管控类。优先保护类农产品产地的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优先保护类农产品产地的耕地集中区域,禁止建设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现有相关行业企业应当采用新技术、新工艺进行升级改造。对安全利用类农产品产地,应当对周边地区实行环境准入限制,加强污染源监督管理,减少或者消除污染。对严格管控类农产品产地实行土壤污染管控或者修复,禁止违法生产、销售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肥料、土壤改良剂或者添加物。
由于工业污染转嫁及农药的过度使用,全国有约19%的耕地受到污染,污染的土壤致使种植的农作物不能达到检验合格标准,严重的污染会导致农作物减产或死亡。农药及化肥的过度使用及公污染源造成土壤污染,修复过程产生的高额治理费用,农民根本无力承担。
土壤污染如不能及时得到修复,随着时间的推移污染物将不可避免的向其他环境转嫁污染。根据相关资料显示,当前中国土壤污染出现了有毒化工和重金属污染由工业向农业转移、由城区向农村转移、由地表向地下转移、由上游向下游转移、由水土污染向食品链转移的趋势,逐步积累的污染正在演变成污染事故的频繁爆发[45]。
2014年环保部编制了《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行动计划》并实施,其中包括划定重金属严重污染的区域、投入治理资金的数量、治理的具体措施等多项内容。以大中城市周边、重污染工矿企业、集中污染治理设施周边、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废弃物堆存场地等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并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西南中南辽中南等地区,选择被污染地块集中分布的典型区域,实施土壤污染综合治理。
同年8月,环保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召开了土壤修复企业座谈会,为土壤环境保护法起草工作征求意见。环保部自然生态保护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强土壤立法实地调研,积极完善法律草案,有序推进土壤立法工作。
近年来,城市化进程逐步加快,农业可持续化发展的要求日益突出,各种土壤污染带来的负面效益与社会及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冲突愈演愈烈,而中国目前土壤修复产业才刚刚起步,产业链尚未完善,现有的市场规模相对较小,远不能满足逐步壮大的市场份额。
在我国,土壤修复是一个亟待开启的新兴环保细分市场。一年多时间新注册相关公司已达上千家,热度不减,但商业模式始终是目前市场发育的最大障碍。而此次召开的土壤修复企业座谈会的重点,就是在讨论法律草案中有关土壤修复的制度设计问题,一旦土壤修复的制度设计明确下来,之前阻碍土壤修复市场发展的诸多问题将被扫清。将土壤修复制度设计作为土壤立法工作重点,这将是国内土壤修复市场将进入快速发展的积极信号。
但对中国的环保业来说,土壤修复产业仍处于萌芽状态。根据全国第四次环保产业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11年底,在全国8820家环境保护服务从业单位中,涉及土壤治理的生态修复与生态保护服务仅仅占3.7%。据了解,目前在发达国家,土壤修复产业所占环保产业的市场份额已高达30-50%。其中污染土壤修复治理的资金需求巨大,2000-2009年,荷兰土壤污染修复成本为3.35亿欧元/年,其中政府投入为1.6亿欧元/年[44]。
环境压力和环保意识觉醒,正促使中国土壤修复产业加速发展,政府将在产业政策、财税等方面逐步提高对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按照环境投融资优先集约增长规律,“十二五”将成为土壤修复产业积累技术、市场萌发的基础时期,土壤修复产业“十三五”迎来发展的黄金时期。
尽管土壤修复的市场蛋糕很大、很诱人,但如何抓住这一难得的机遇推动其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还面临重重困难。目前土壤修复产业面临的最大难题在于技术。我国污染土壤修复仍处于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初期,大部分企业的修复技术仍停留在实验室阶段,很少进入工程化阶段。
重金属污染治理及土壤修复在国内起步较晚,技术储备欠缺,工程施工管理方面也没有多少成功案例可供参考,大部分企业都在摸索中前进。国内重金属污染属于多种重金属复合型、重金属/有机污染物复合型,“量大面广”,这就决定了任何成本高昂的技术都难以大规模推广,国外主要针对小块土地的修复技术在国内难有用武之地。
中国土壤重金属污染情况复杂,照搬国外技术行不通,必须找到实用、可行的技术。由于气候、位置不同,重金属污染的土壤特征千变万化,这就导致国外的污染土壤修复技术未必适合国内的土壤修复。另外,修复资金、修复时间的特殊性也要求研发适合我国国情的“本土化”技术[46]。
4.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成功案例及借鉴意义
国外的土壤重金属污染主要来自矿山开采造成的大规模土地破坏。世界各国,特别是主要的采矿工业国家都十分重视恢复被采矿工业破坏的土地,并取得了十分可观的成绩[47-48]。复垦工作自1918年美国印地安那州首先进行了试验工作,至今已形成了系统的复垦工程。从 1930年至 1971年的42年中,美国己恢复了6.0×106hm2采矿工业用地,复垦率达40%,但大规模、有计划、有目的的复垦研究工作也不过20多年历史,其规模较大,成效较好的国家有澳大利亚、前苏联、德国、美国等国家[49]。1980年,美国颁布了《环境应对、赔偿和责任综合法》(也称《超级基金法》),确立了“超级基金制度”,有力地推动了全美受污染土地的治理工作。美国国家环保局(US EPA)依据《超级基金法》,建立了从环境监测、风险评价到场地修复的标准化管理体系,为污染地块的管理和土地再利用提供了有力支持。
在“超级基金”支持下,美国环保局在堪萨斯州东南部矿区开展了两项锌污染土壤生态修复的研究项目(表4):(I) 1990年-1993年开展的项目,通过植物修复以及土壤改良剂的复合应用技术,以解决燧石砾岩的植被恢复和降低土壤中锌浓度的生物有效性问题,
表 4 美国环保局土壤生态修复研究案例[50-51]
项目位置 | 时间 | 重金属类型 | 修复目的 | 技术内容 | 效果 |
堪萨斯州东南,密苏里西南和俄克拉何马州东北部 | 1990.10-1993.2 | 锌 | 燧石砾岩的植被恢复 | 对蓝格兰马草,柳枝稷,小须芒草,印度草,大须芒,高羊茅,KY31高羊茅,野牛草,毛叶苕子,迷彩格兰马草,无芒雀麦,紫羊茅和冠紫云英多年生禾草植物筛选修复相当于2000公斤/公顷污泥/水泥窑粉尘结合物土地 | 大须芒草具有最佳的增长 |
减少土壤中锌浓度的生物有效性 | 评估各种土壤改良剂或土壤改良剂组合降低大豆的重金属生物有效性 | 碳酸钙、牛粪和N-Viro Soil?土壤改良剂修复是最有效地提高大豆单产,降低锌、镉和铅在大豆组织中的含量,减少土壤中锌浓度的生物有效性 |
堪萨斯州东南部方铅矿 | 1995.9-2000.6 | 铅、镉和锌 | 燧石砾岩植被恢复 | 燧石砾岩利用牛粪进行修复,用以提供植物养分,改善土壤的物理性质 | 对于铅、镉和锌污染,燧石砾岩上粪便的存在显著降低了这些金属的交换形式和显著增加了这些金属的有机结合形式 |
通过植被筛选、对照实验,碳酸钙、牛粪和N-Viro Soil?土壤改良剂组合修复能够有效减少土壤中锌浓度的生物有效性。(II)1995年-2000年开展的项目,通过对燧石砾岩利用牛粪进行修复,用以提供植物养分,改善土壤的物理性质。实验证明,对于铅、镉和锌污染,燧石砾岩上粪便的存在显著降低了这些金属的交换形式和显著增加了这些金属的有机结合形式。
目前,重金属污染土壤的生态修复技术仍以植物修复为主,并辅以土壤改良剂的应用,在受污染土壤所在的区域环境条件下,以土壤生态系统自净能力为基础,耦合其它生态修复技术,达到修复高效、安全、恢复土壤生态功能效果的活动。
2001年6月,环江遭受百年一遇特大暴雨袭击。山洪暴发造成了大环江河上游选矿企业的尾矿库被洪水冲垮,导致环江沿岸上万亩耕地土壤受到砷、铅、锌、镉等重金属污染,成为当时突出的重大环境问题。
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环境修复中心从2005年开始针对环江土壤污染的特点,研发土壤修复技术,建立了植物萃取、超富集植物与经济植物间作、植物阻隔和重金属钝化等修复技术。
2010年,作为示范性项目的大环江流域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项目获得2450万元中央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这是当时国内面积最大的土壤修复工程。示范项目土地污染治理范围主要包括环江思恩镇、洛阳镇和大安乡3个乡镇7个行政村16个自然屯,治理受污染农田面积1280亩。
农田修复实行责任制管理,把农民当成农田土壤修复工作的真正实施主体,政府免费提供技术、修复剂和种苗,农户自行承包种植作物,收入归农户自己所有。项目还在环江构建了完整的土壤修复产业链,建立了农业安全生产模式,摸索出了以植物修复技术为主导、以“地方政府主导、科研单位技术支撑、农民主动参与”的环江农田土壤修复工程模式。
经过两年的治理及根据第三方两年的跟踪监理评估结果显示,示范项目达到了自治区环保厅批复的实施方案确定的修复效果。在洛阳镇大屯等核心区,土壤砷、镉等主要污染元素下降幅度超过10%,采取钝化修复技术的区域,重金属有效含量显著降低,核心示范区农产品重金属合格率均超过95%。
2015年8月,国内面积最大的土壤修复工程——“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大环江流域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项目”日前顺利通过验收。专家组认为,该项目通过工程应用提出了大规模的土壤修复工作推广模式,形成的“政府主导发力+科技支撑给力+农户实施出力”的农田修复模式,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52-55]。
江西省贵溪市贵溪冶炼厂周边土壤受重金属污染严重,一些地方寸草不长,农田被迫废弃。土壤中铜、镉含量等超过我国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数倍以上。尼梅罗综合污染指数评价表明,大部分属于重度污染,生产的糙米和蔬菜中镉含量超标,周边村民多人血镉超标。重金属污染一度成为贵冶周边社会不稳定因素之一。《人民日报》、《人民网》等多次报道反映贵冶周边重金属污染情况。由于污染重,面积广,已严重影响了区域经济社会稳定和人民身体健康,并影响鄱阳湖区及长江流域生态安全,引起中央和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13]。
修复技术总体思路:①调理:用物理调节+化学改良,调理被污染土壤中重金属介质环境;②消减:用物理化学-植物/生物联合的方法,降低污染土壤重金属总量或有效态含量;③恢复:在调理污染土壤介质环境、降低土壤重金属毒性基础上,联合植物及农艺管理技术,建立植被,逐次恢复污染土壤生态功能;④增效:增加污染修复区土地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治理目标:①重度污染土壤修复后,重金属铜/镉的有效态降低50%;植被逐步恢复,覆盖不低于85%;区域景观得到显著改善和美化,生态效益显著;②中度污染土壤修复后,能够生长纤维、能源、观赏或经济林木等植物,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500 元/亩.年);③轻度污染土壤修复后能够选种水稻等粮食作物或纤维、能源等经济植物,且粮食作物可食用部分达到食用标准,经济效益显著(400公斤稻谷/亩.季)。
主要技术方案:物理/化学-植物-农艺调控联合技术。主要包括田间灌溉与排水沟网,翻耕土壤调节土壤结构,施用降低土壤重金属铜镉等有效态含量的无机或有机-无机结合型改良材料,旋耕土壤与改良修复材料深度混匀,清水平衡,种植有一定经济效益的重金属耐性植物等。
从研究到技术再到示范工程:室内培养→温室盆栽→田间验证→示范工程,前后用了8 年多时间,为的是考察改良材料在污染土壤修复过程中的适用性、经济性和长效性;修复植物对区域内气候适应性、对土壤重金属的耐性及富集能力、生物量与生态功能、安全利用、经济效益或能否带动产业的发展。最终确定以微米羟基磷灰石、普通磷灰石粉、石灰和生物质灰等按比例组合的改良材料,并联合巨菌草、海州香薷、香根草、伴矿景天、香樟、冬青和红叶石楠等植物,辅以一定的物理和农艺措施形成一个能够规模化修复重度重金属污染土壤的技术——物理/化学-植物-农艺调控联合治理技术。
成效:有效降低了污染土壤重金属活性(0.1 mol/LCaCl2提取)。所有样点修复后土壤0.1mol/L CaCl2浸提有效态Cu和Cd的下降幅度均达50%以上,实现了修复目标。其中有效态Cu含量降幅为51.8-95.2%,且主要降幅集中在60-90%之间;有效态Cd含量降幅为50.7-74.5%,且主要集中在50-60%之间。结果表明,修复改良材料可将重金属有效固定在土壤本体中,降低重金属污染物向污染主体外的迁移能力,进而减弱重金属通过地表径流和淋溶作用对地表水体和地下水的污染,达到了降低重金属污染物向其他介质迁移的环境风险的目的。
污染土壤中重金属有效态降低,为植物生长创造了条件。特别是一些寸草不长的重度污染区内。植物的生长为裸露的地表提供了植被覆盖,固持水土,减少重金属径流和地下水入渗,同时改善和美化了景观。大面积污染农田施用改良材料后,种植的巨菌草等植物能够生长,农田植被恢复,有利于昆虫和鸟类的栖息和繁殖以及污染土壤生态系统的恢复,治理区生态效益显著提升。项目区内种植的巨菌草每亩每年可以吸收转移Cu 454.3 g、Cd 9.5 g。通过连续多年的吸收转移,最终实现减少土壤中重金属总量的目的。
采用的物理/化学-植物-农艺联合技术修复规模成片的重金属污染土壤,与其他修复技术相比,特别是对于重度污染的土壤,成本较低。如固定化方法治理重金属污染土壤,每吨土壤需要90-200美元,土壤淋洗法需要250-500美元,土壤填埋需要100-400美元,本项目治理每吨土壤(按土壤表层计算)费用为10-20 美元。用改良材料与巨菌草联合治理,巨菌草具有较高的热值和其他多种用途,每亩每年鲜草产量在10-30 吨之间。由于生物量大,碳含量高,作为生物质电厂发电的原料,每亩巨菌草生物量相当于2-3吨标煤的发电量。
对于轻度污染的农田区采用单一和复合改良材料钝化土壤重金属活性。修复后使水稻每亩产量比对照分别提高了32.8%和49.4%,且稻米中的Cu和Cd 含量均低于食品中铜、镉国家限量标准(Cu:10 mg/kg;Cd:0.2 mg/kg)。
项目初步建立了大型重金属相关冶炼企业周边土壤污染治理示范工程,取得较好的修复效果,受到国家领导,省、市和县政府的重视和推介,尤其得到当地群众的高度认可,他们认为重度污染的不毛之地在治理过程中能生长有经济价值的植物,在改善环境的同时还给他们带来收益。另外,在工程实施中,引导和培训了农民运用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和技能,培养项目区当地的环保技术与管理队伍,培育了污染治理的企业和产业。期间,江西德兴、弋阳、乐平、湖北大冶、江苏苏州等地环保和农业行业官员到现场观摩,江西省委省政府在项目示范区召开了“全省重金属污染治理现场观摩推进会”,时任江西省省长鹿心社在现场就工程实施效果予以充分肯定,并称该工程抓住了区域污染治理的龙头。
5.对策建议
2014年7月,江西列入全国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中央要求打造生态文明建设“江西样板”。2014年11月22日,江西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启动大会,要求全省上下牢固树立“既要金山银山更要青山绿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资源作为最宝贵的资源,把生态优势作为最具竞争力的优势,努力走出具有江西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新路子。
2016年8月2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江西省作为生态基础较好、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省份首批入选国家生态文明选试验区。
江西拥有全国最大淡水湖以及3700多条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一直把水生态建设放到突出战略位置,在全国率先实行全境流域生态补偿——守住东江源的安远,一年获补偿就超1亿元;出台了规模最大的河湖管理与保护制度——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制”。治水必治山,治山必治林,在全国率先启动以促进林地流转为主线的改革,去年11个县试点,今年又新增20个县。如今,江西省设区市的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0.1%,地表水质断面达标率达81%,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3.1%,生态环境质量居全国前列,一个美丽中国的领跑者形象跃然眼前[56]。
江西作为全国主要有色金属、稀有金属、稀土矿产基地之一,长期以来围绕矿产资源开发的产业链在我省工业发展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早期开发工艺技术落后、资源利用率低,重金属采选、冶炼行业等历史原因导致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这也成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江西样板”的最大“拦路虎”和“绊脚石”,同时也是江西省按照中央要求打造生态文明建设“江西样板”最具挑战性的工作。为此,提出以下建议供参考。
虽然今年7月,我省已经成立了环保厅厅长任组长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但力度还不够。报告前面内容已经谈到,我省的土壤污染源主要来自矿山、冶炼、稀土和畜禽养殖,所涉及的部门除环保外,还有国土、农业等,所以建议我省成立高规格的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省长任组长,常务副省长、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相关委、厅、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协调、评估和督促全省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各地市、各重点防控区域比照省政府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本辖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对土壤重金属污染长期保持高压态势,尽快出台《江西省关于贯彻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工作要求,推动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顺利实施,为生态文明“江西样板”保驾护航。
由于历史原因导致的重金属污染已成为我省污染治理的重点和难点,而且重金属危害的持久性、治理难度大、时间跨度大,为此应建立长效、联动治理机制。同时,整合国土、环保、水利、农业等部门的专业力量,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加强对重金属污染的调查、切实摸清重金属污染的底数和客观现状,为各级政府、各部门科学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2015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规定实施生态环境损害终身责任追究制。目前有部分省份已经出台了相关细则,例如海南省人民政府日前印发的《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明确沿海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是海岸带保护与开发管理的责任主体,实行海岸带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违反细则规定、超越权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和条件、造成海岸带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责任人无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均严格追究责任。此外,近日《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实施,山东省将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出现11种情形将追究党政主要领导责任。为此,建议我省应加快相关细则的制定,健全生态文明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
我国在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等方面建立了专门的法律,但缺少土壤防治的专门法律。《环境保护法》对土壤污染的规定太过于原则,难以具体操作。其他的专门法律尽管涉及土壤污染防治,仅仅是附带性的。
2016年10月1日,《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条例》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制定土壤污染高风险行业名录,同时厘清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责任,实行行政首长责任制和土壤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改变“多头治土”局面,对农业、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按各职能部门划分职责与权限,明确土壤污染防治责任。
如前所述,我省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分别从税务、工业、农业等方面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或意见,但却没有一部专门的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势必会造成我省的土壤污染防治多部门都有权管、多部门都管不好。所以建议我省以生态文明选试验区为契机,尽快出台适合我省省情的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面对巨额的污染治理成本,有些企业和地方政府选择了拖、避等方式。除资金难题之外,一些地方政府主要是顾虑社会稳定、招商引资及政绩等,非但没有积极推动重金属污染治理,还有意识地安排污染企业在当地落户。
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在于建立科学的GDP 考核体系。也就是说,中央政府对江西省、江西省对各设区市,在“生态文明”的前提下,都需要重新核定考核指标,防止地方政府在发展与环境形成矛盾时,为追求GDP而忽视环境保护。建立重金属污染治理年度考核制,将各设区市、重点区哉的治理目标与指标纳入当地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签订相关责任书,考核结果纳入评先创优“一票否决”,并通过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江西省前年已经提出在“五河一湖”的源头县区,今后可以不考核工业增加值、财政总收入等指标,同时增加生态文明等考核指标。也就是说,今后江西省不要求地方上交带污染的GDP。如果没有这样的考核体系,地方政府就没有积极性,重金属污染局势必然会加剧。
不同于其他的污染排放,重金属污染的产生都跟企业行为有关。部分企业或不按照审批要求建设污染处理设施,或为降低运行成本擅自闲置治理设施而直接排放、偷偷排放污染物;企业先上车后买票、重生产轻环保现象时有发生。
建议出台相关政策,建立健全(重金属)污染排放企业环境保护诚信档案和企业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鼓励企业进行工艺改造和技术革新来减少污染排放;鼓励利用矿山废弃地和受重金属污染土地大力发展花卉苗木产业,进行矿山生态修复;鼓励国家矿山公园建设与花卉苗木产业发展相结合,打造特色矿山公园。对于环境保护诚信记录良好的企业,给予各类支持与奖励,如税收减免、环保奖励、贷款优先等。
对于污染排放不达标的企业,除资金处罚外,还可与与金融、银行等部门联系,对于有污染记录的企业,污染(个人)企业在污染物或污染场地修复治理结束前(需经过专家、政府官员、地方代表、当地居民组成的联合评估小组评估通过),实行一票否决,禁止金融机构向相关企业(个人)发放贷款,企业污染行为超过X次或一年内超过X次的,金融机构永久性不得向相关企业(个人)发放贷款。同时,严历打击非法稀土采矿。
当前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工作主要是通过政府资金投入来完成,要建立“谁污染谁治理”的环境法规原则,彻底改变“污染企业赚钱走路、政府来买单”的不良现状。同时,因为土壤污染的隐蔽性及危害持续时间长,应当建立企业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或者溯源制。不能把潜在的未表现出的环境风险转嫁给接任者或政府,从源头上杜绝企业的侥幸心理。
根据江西省农田重金属污染主要区域和特征,可考虑不同区域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治理农田重金属污染。(I)粮食主产区和蔬菜产地,要切断污染源头,严控严防。江西省部分粮食主产区具有较明显的矿-粮复合特征,需要高度重视农田重金属污染控制工作,严格执行总量控制原则,加强区域企业排污监管。(II)农田污灌区,加强科学灌溉研究,保障灌水质量,建立科学灌溉制度。建立污水灌溉制度,加强合理规划和科学管理。根据污灌水质、土壤类型、作物品种和气候条件,建立科学的污水灌溉制度和管理办法。(III)畜禽养殖业分布密集区,要严格控制规模,加强畜禽粪污管理和科学利用 。科学划分畜禽养殖区,使养殖种植等行业合理布局既考虑畜禽粪污的综合利用,也考虑污染物治理和土地消纳能力。(IV)工矿企业周边的农田,建议以以植物修复、农业生态修复、土壤改良修复或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为主,逐步降低土壤重金属含量或转变其形态,控制重金属向食物链转移,避免造成危害。
今年5月28日国院务发布的“土十条”中明确提出“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
目前我省基层环保部门监管能力有限,县级环保部门不但专业人员缺乏,而且还缺少系统培训,重金属检测设备也不能满足当前监管工作的需要,大部分县不具备重金属监测能力,容易造成监管缺位,制约了环境监管工作的有效实施。
建议整合现有人才与技术,加强全省土壤重金属环境监管,统筹规划全省涉重金属环境监测网,增拨人员编制,各有关设区市相应成立管理机构。强化重金属监察执法能力,配备必要的现场执法、应急重金属监测仪器和取证设施,加强快速反应能力。完善重金属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重点区域大气、土壤环境质量重金属监测点位,加密监测水质断面、空气质量和土壤环境质量,对重点企业及其周边的水、气、土壤、农产品、食品等方面开展重金属长期跟踪监测,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重金属监测网络,为重金属污染防治提供依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重金属排放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重金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为生态文明“江西样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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