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宅基地以外的空闲地,通常是指自家房前屋后的零星土地,因为离开自己宅基地太远的土地,肯定和自己无关,农民都明确知道不能去占用别人的土地,只是自己房前屋后的土地,农民才习惯上认为是自己家的,应该归自己使用。
其实,就是农民的宅基地,也不归农民所有,因为我国的土地只有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形式,农民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即使现在宅基地确权,也只是对宅基地使用权的确定。
习惯上,农民房前屋后的土地多数被农民使用,除了留出道路、水渠等,农民可能在房前屋后种点菜,或者堆放点柴草及存放农具等,也有的接着自己的记忆又盖出几间小屋,专门用来存放农机具。而农民占用的,多是自己家房前,并且不影响走路,不影响多西邻居。这几乎是约定俗成的,大家都这样做,只要不引起纠纷,也并没人去干涉。
不过,农民使用宅基地,只要是依法批准的,便受法律保护。但使用房前屋后的土地,没有法律依据,因为这些空闲地虽然空闲,但使用权没有依法确认,应该是公共用地,主要用来排水和走路。人为占用,涉嫌违章,接着自家房子盖出来的耳房等,多是违章建筑,如果叫真,就应该被拆除。
晏子在农村也有栋房子,东邻居在自己房前加盖了一间小房,用来存放手扶拖拉机。而晏子回家必定路过他门口,原来宽阔的道路就变窄了。过去晏子可以把车停到自己家门口,现在因为东邻居额外盖了这一间占用了道路,晏子的车就无法开到自家门口了。从这一点说,邻居侵占了我的相邻权,影响了我开车经过,如果我追究起来,含邻居额外盖的这一间房就应该被拆除。不过,晏子一般不回农村住,也不愿意为这点事和邻居闹起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过去了。
所以说,从道理上讲,房前屋后的空闲地不在宅基地范围之内,我们可以使用,但不能无度使用,要以不影响邻里关系为限度。如果碰上不自觉的邻居,我们应该本着互相理解的态度,要知道对方占用的是集体的土地,只要对我们影响不大,可以得过且过。如果确实影响到我们的生活,那么先可以和邻居协商,要求邻居尽量不影响自己的生活。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村委会反映,由村委会出面调解。如果村委会调解不成,也可以根据影响的程度,提请人民法院解决。违章建筑,只要有告的,肯定要拆除,这是毫无疑问的。只是,邻里之间,还是要多一份理解,多一点礼让。大家都知道六尺巷的故事,都有这样的情怀,世上也便没了纷争。大家说是不是呢?
宅基地以外的空闲地归谁?引发纠纷该如何解决?
农村农民的宅基地和宅基地以外的空闲地,都属于全体农民共同所有。农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和管理权应当归宅基地的使用人。宅基地以外的空闲地,使用权和管理权,应当归集体。但在农村,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在没有其它争议的情况下,一般都是在谁家附近,就归谁管理使用。如果有争议,也就是所说的纠纷,那就会另有说法。
农民宅基地范围的大小,在审批的时候,四至是有限度的,在农民个人领取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上面,都有明确的标记,标记以外的空闲地,按照规定是不在宅基地范围内的,这块闲置土地,农民个人不能占为己有。农村的老规矩,大部分都是靠着谁家,就自然归谁家使用,一般其他人不会有争议,即使两家是近邻,也会分的很清楚。这也是老一辈留下来的旧规矩。
一旦发生了纠纷,从法律意义上来讲,这样的空闲土地双方都没有使用权,如果有纠纷,干脆就认可闲置,谁也不能使用,村里可以栽树、种花,美化环境,这样更好。如果空闲地面积较大,村民对此都有意见,这样村里就必须严格管理起来,能做公益事业的,就利用起来,不能利用宁可闲置,也不能允许个人使用,避免产生更大矛盾。
其实农民都住在一个村里,因为宅基地以外一点空闲地纠纷,实在是不值得,大家相互谦让一下,什么事都能过得去,如果发生纠纷,双方谁也得不到便宜,感情上还受到了伤害。
做人不可以太贪,无论是祖产还是新规划的宅基地,都有地基使用界限,在古时候,宅基地属于私有,与邻居或者公共用地都有分界标记,叫灰橛,就是用木桩或者铁器在地上打一很深的孔,往里面加入白石灰,这种标记几百年都不会消失,外配契约文书说明。现在集体新规划的宅基地虽然没有灰撅,你房子滴水沿以外就是公共用地,虽然这些公共用地没人管理,一般靠近谁家谁就利用起来,那也只有使用权,没有拥有权,如果引发纠纷,只能按乡规民约该怎么处理就这么处理,如果发展到法律层面,那就走法律程序,宅基地以外的空闲地不是随随便便一家说了算的,除非你有正式的契约文书,证明那就是你的。如果不能证明那是你的,该归谁就归谁。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称为“宅基地”?通常我们是这样定义它:个人(农民)用于住房建设而占有的土地。这里包括这个几种情况:一、已建房子的土地;二、准备规划建房子的土地;三、在建途中房子的土地;四、以前建过房子但如今拆除了或者房子倒塌不能进行居住的老宅等等,这些都是属于宅基地,但是我们很多人通常会认为这些地就是属于我们自家的,别人不能干涉、也不能侵占。但是我们错了,土地上面的房子是属于我们,房子下面的土地却是属于集体所有。尽管现在宅基地已经确认权力了,但是也不能就认为宅基地是自己的,它的属性仍然是集体所有。因此,我们不能把个人和集体所有二者混淆。
认识了宅基地的概念,我们回答“宅基地以外的空闲地归谁?”这个问题就更有条有理了。宅基地以外的空闲地一般是指我们自己家里住房周围、前后的附属土地(距离远点土地)。这些土地我们通常用来修路、建设排洪渠、或者有条件农村还可以用来建设绿化带、建设娱乐休闲场地等,这些当然也不是属于我们自己个人的,我们一般人都习惯认为这些土地理直气壮是自家的,其实这些想法都是错误的。
在农村生活惯的朋友也知道,我们农村很多会因为一些土地问题经常你争我吵、甚至大打出手不计其数。现如今,在农村我们通常都会这样处理,在大家都没有异议的理想状态下,我们一般会把自家附近土地当成自己的来管理,我们可以在上面种菜、饲养家畜、建设停车场等,这些也是正常情况,但是一旦出现纠纷,就要按照正常流程走。我们只是对宅基地以外空闲地享有使用权,并不是所有权。这是我们要弄清楚的。它的所有权仍然归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宅基地以外的空闲地归谁?当然是归集体所有!
就拿我身边例子说说吧,我家以前爸妈都在外务工,家人没人在。那时村里面建设水泥路就没建到我们家门口,后面我家自己出钱建设了一段路,后面邻居家建了房子,后来还加上了围墙,把我家之前建的水泥路占了1/3。现在还勉强可以过得了一台轿车这样的距离,多的实在走不了。如果按照这种情况,我们可以找邻居理论的。但是我认为没不要,大家都是邻居,我也不想搞得关系那么紧张,老话说:海内存知已,天涯若比邻,但是也不要得寸进尺。
办法一、邻居双方协商解决
像我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和自己邻居商量一下,如果双方同意,我们还是考虑能和平解决,这样既不伤了和气,又能大家一起和睦相处、与世无争多好啊。
办法二、找村委会处理
如果上面这样不行那就只能找来村委会的过来帮忙了,我们不能总是一味退让,这样只会让人觉得我们弱小、怕事,只要是你的,就要勇敢站起来,把属于自己的东西拿回来,我们不是怕事,只是不想做的过绝。
办法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2种办法都不能解决问题情况下,我们就只能向人民法院诉讼了,由法院来处理,如果法院判定是违规的,那就会拆除掉。当然,我们更希望我们大家能和睦相处、与邻为友。
总而言之,宅基地以外的空闲地是归集体所有的,是神圣不可侵犯、是毋庸置疑的、任何人都没有权力剥夺,它是属于我们集体所有,绝不能简单认为是个人所有,我们只是拥有它的使用权,而最终的所有权仍属于集体。
当宅基地以外的空闲地发生纠纷时,我们尽可能通过双方协商、和平方式进行解决、不要刻意伤了和气,如果不行就通过村委会、最后通过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方式解决。我们希望大家能和睦相处、与邻为友,更希望大家能和气生财、与世无争。
记录农村生活,分享身边故事!大家好,我是桂乡阿杰!
您好!我是笨蛋爷爷。生活在农村一辈子,要问宅基地以外的空闲地归谁?这里有一个土地所有权的问题,农村每个村组的土地,包括现在我们自己的责任田,宅基地,四荒地等都是集体所有;责任田和宅基地只有我们自己的使用权。
既然有宅基地规划,就要有道路同时存在。我们村村民盖房子,左右邻居为了盖房子方便自己,又方便邻居,还不会给后代造成矛盾,大家都是在原有规划的宅子的宽度上各丢50公分,便于搭架子。每个邻居的房子之间都有一个一米的巷道。
房屋建设好以后,除了自己宅基以内属于自己的,其他的道路,空闲的房前屋后都是公用的场地。当然虽然说是公用的,毕竟还是自己的门前,自己停车放一些东西,人家大老远的不会跑到自己的门口放东西。
引发纠纷该怎么办?这要看你们那里的规矩了。如果大家盖房子时,互相都丢同样多的搭架子的地方,就相安无事;如果有的想盖到边,又跟您商量了,也得看具体的情况。比如他盖到边上,你家是不是有实力盖?即使现在没有实力不代表以后不会翻修房屋。他的墙都占到边了,他盖成后那屋沿是不是向外面伸,这一伸一般就50公分,也就是自己的宅基上面他占50公分,一下雨那流水就会流进自己的院子或者房子上面。所以不能让他们占严,要丢下打架子滴水的地方。
如果两家互相都不丢地方,山墙相互紧挨着也没啥说的,但是前提是谁也不多占人家的地方。
如果是他人或者邻居,暂时在自己门口放一些东西,只要不档住门口过人和车,所放的东西一没有危险性,二不会放太长时间,也无所谓。毕竟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乡里乡亲的谁没个马高镫短的时候,互相理解帮忙才对!
自己的房前屋后,还是自己用的时间长,自己一定要管理好,卫生打扫好千里牛旋耕机配件价格图,啥都放的规规矩矩,看着舒服,方便了自己,也方便了别人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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